第27條列出來的行為
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,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下列行為。
- 隨地吐痰,以及吐檳榔汁、檳榔渣
- 拋棄紙屑、煙蒂、口香糖
- 拋棄瓜果或其皮、核、汁、渣
- 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
- 污染地面、池塘、水溝、牆壁、樑柱、電桿、樹木、道路、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
為什麼這種寫法值得注意
本系列走過的多數國家都用概括條款,也就是「在非指定地點棄置廢棄物」。這種寫法留給爭執的空間比較大。
台灣把行為具體列舉,範圍反而清楚:吐一口檳榔汁和丟一包垃圾,在法條上是同一條的不同款,不是可以爭論的邊緣地帶。
污染的對象也一併列出,包括牆壁、電桿和樹木,所以並不限於地面。
罰鍰範圍
違反第27條規定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一千二百元到十萬元是本系列裡最寬的單一級距,而且涵蓋的行為從吐痰一路到大量棄置。實際金額會依情節與地方主管機關的裁量而定。
各縣市的清運方式不一樣
收運的做法屬於地方權責,各縣市在專用垃圾袋、隨袋徵收以及垃圾車收運的安排上並不相同。
我們不在這裡寫死細節,因為寫錯比不寫更糟。你所在縣市的環保局公告才是準的,尤其是搬家到不同縣市之後。
不變的是:垃圾要交到指定的地點或方式,放在垃圾桶旁邊的地上並不算已經清運。
向誰檢舉
- 各縣市環境保護局,這是廢棄物清理法的主管機關
- 鄉鎮市區公所清潔隊,處理堆積的垃圾最直接
- 警察,如果你看見傾倒的人或記下車牌
- 如果有火煙或液體滲漏,那是緊急狀況,不是一般檢舉
一份有用的檢舉包含什麼
- 精確位置,最好有座標。在產業道路或空地,地址往往幫不上忙
- 兩張照片,一張近的看得出是什麼廢棄物,一張遠的能找回位置
- 種類:營建廢棄物、家具、輪胎、園藝廢棄物、油桶、石棉瓦
- 大致數量,畫面裡放個東西比對大小
- 日期,以及如果知道的話從何時開始堆積
- 不必翻找就看得到的來源線索,例如送貨單、標籤、公司名稱。不需要去翻廢棄物
不建議做的事
- 不要在檢舉和拍照之前先清理,證據會消失
- 不要碰油桶、封口的袋子,或可能含石棉的板材
- 不要跟蹤或當面攔阻傾倒的人,記下車牌交給主管機關就夠了
- 不要再往上堆。一個傾倒點在幾天內就會帶來更多
為什麼公開紀錄有幫助
清理過的地點會以令人意外的規律再次變成傾倒點。這類地點重複出現有結構性原因:車進得去、夜間沒人看見、合法的清運點太遠。
一次檢舉換一次清理。同一地點附上日期與照片的紀錄則是另一回事,那是申請設置阻隔、監視器、告示或更近清運點的依據。在 CleanSpot 上,每次回報都會把照片、日期與座標留在公開地圖上,重新開啟同一地點就會把這份紀錄累積起來。
這不能取代向環保局或清潔隊檢舉,我們也不這樣說。它補上的是流程中通常缺少的那份證據。
資料來源
-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 (2026-08-30)
- 司法院 —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合憲解釋 (2026-08-30)
亂丟垃圾罰多少?
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,實際金額依情節與主管機關裁量而定。
吐檳榔汁也會罰嗎?
會。第27條把隨地吐痰、吐檳榔汁與檳榔渣明確列為禁止行為。
只有地面才算嗎?
不只。條文同時列出池塘、水溝、牆壁、樑柱、電桿、樹木、道路、橋樑等土地定著物。
各縣市的垃圾袋和收運規定一樣嗎?
不一樣,屬於地方權責。請以你所在縣市環保局的公告為準,搬家跨縣市時尤其要重新確認。
我可以自己清掉嗎?
在檢舉和拍照之前不建議清理,否則證據會消失。油桶與可能含石棉的板材完全不要碰。